
火警警報系統分為兩大類:
1:手動火警偵測系統
主要適用於1987年前落成的綜合用途及住用建築物,屬於法例明確要求的五大消防裝置之一。其核心組件為「手動報警按鈕」,須安裝於逃生路線沿途,並符合易操作、顯眼標示等規範。此類系統的設計需確保在火災初期,人員能快速觸發警報並啟動疏散程序。
2:自動火警偵測系統
通過感煙、感溫探測器等設備自動觸發警報,適用於商業處所、酒店及高風險環境。根據《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》,系統須符合國際標準BS 5839-1:2002+A2:2008,並優先採用獨立式電池供電的偵測器,以確保斷電時仍能運作。
根據《消防(裝置及設備)規例》,所有系統須嚴格執行以下維護要求:
** 未合規系統可能觸犯《建築物條例》或《廢物處置條例》,最高可處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13。業主及管理公司須確保系統符合最新修訂的《守則》(2022年9月版),並定期參與消防處的「樓宇防火訓練」以更新知識 **
透過遵循上述規範,永裕工程公司能為各類建築提供符合法規、高效可靠的火警警報解決方案,保障人員生命與財產安全。